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更名的批复》(渝高法〔〕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人民法庭更名情况通告如下:
第一人民法庭更名为桃花源人民法庭;
第二人民法庭更名为龙潭人民法庭;
第三人民法庭更名为丁市人民法庭;
第四人民法庭更名为酉酬人民法庭。
特此通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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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人民法庭
管辖区域:桃花源街道小坝、黑水镇、铜鼓镇、小河镇、李溪镇、南腰界镇、花田乡、官清乡、板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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