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江沿线迷人的“梦幻蓝”美景让人流连忘返记者杨峥摄
4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召开年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辅导培训讲座,邀请专家就昆明市美丽河道建设进行培训。培训讲座上公布了《昆明市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未来4年,昆明将在滇池流域32条具有常流水的河道,制定“一河一策”方案,开展“美丽河道”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昆明市滇池流域“美丽河道”是让群众满意,能不断满足人民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的需要,建设以“安全可靠、生态优美、舒适宜居、韵味重塑、智慧管理”为目标的河流(河段)。
目前,滇池流域具有常流水的河道共有32条,累计河道长度公里,控制流域面积平方公里,约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83.2%。根据河道两侧陆域的特征、河道资源特色等因素,可以划分为:自然生态型河道(段)、社区共生型河道(段)、中央共享型河道(段)等三种河段类型。
计划
今年14条河道率先完成建设
年
完成盘龙江、大观河、金汁河、冷水河、牧羊河、小清河、虾坝河、宝象河(新宝象河)、船房河、采莲河、洛龙河、捞渔河、东大河、茨巷河共14条美丽河道建设、改造、提升;开展盘龙江、捞渔河共2条省级“美丽河道”申报工作。
年
完成新运粮河、老运粮河、东白沙河(海河)、马料河4条美丽河道建设、改造、提升;开展大观河、新运粮河、宝象河(新宝象河)、洛龙河共4条省级“美丽河道”申报工作。
年
完成姚安河、南冲河、大河(淤泥河)、柴河、白鱼河、老宝象河、中河(护城河)、古城河共8条美丽河道建设、改造、提升;开展采莲河、船房河、茨巷河、东大河共4条省级“美丽河道”申报工作。
年
完成乌龙河、西坝河、金家河、枧槽河、大清河、广普大沟共6条美丽河道建设、改造、提升;开展南冲河、金汁河、老运粮河、大清河共4条省级“美丽河道”申报工作。
亮点
安全小桥流水人家通通安排上了!
满足防洪保障提升通航能力
在“美丽河道”的建设中,昆明将把河道安全作为底线和原则,首先要满足河道建设的防洪保障。《指导意见》明确,将对盘龙江、新运粮河(龙院村以下)、大清河(枧槽河与明通河交口以下)、海河(东白沙河水库以下)、宝象河(羊甫闸以下)、洛龙河(白龙潭水库以下)、捞鱼河(松茂水库以下)等7条河段,按照年一遇的标准,提供行洪保障;对新运粮河(龙院村以上至西北沙河水库)、老运粮河、乌龙河、大观河、西坝河、船房河、采莲河、金家河、金汁河、枧槽河、小清河、虾坝河、姚安河、老宝象河、广普大沟、马料河(果林水库以下)、南冲河(哨山、白云水库以下)、淤泥河(映山塘水库以下)、晋宁大河(大河水库以下)、柴河(柴河水库以下)、东大河(双龙水库以下)、中河、古城河等23条河道,以及滇池出口以下12.5公里河段,按照50年一遇的标准进行建设。
《指导意见》中提出,在“美丽河道”的建设中,应注重河道通航净高和通航净跨的要求,保障通航安全。也就是说,在桥梁、渡槽、电缆、管道等跨河建筑物的底缘与航道水面之间,预留保证船舶安全通过的高度,同时,桥梁通航孔的两侧桥墩或柱之间预留船只通过的最小净宽度。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来实现河道水质整体的提升。
人文古桥、古堤等“应保尽保”
在“美丽河道”的建设中,还将进一步挖掘河道的历史人文内涵,充分体现以水定城的发展理念。
《指导意见》提出,将以滇池——盘龙江水系及相关联的几条河流水系为城市的绿色廊道,扩大带状以大面积绿地作为基质以缓解城市集中布局形态,城市绿地开放空间为斑块分散于城市当中,并由廊道串联均匀分布。确定山、水、城的关系,形成昆明“山环于城、水含于城”的城市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的格局。
通过挖掘河道历史、周边历史建筑、历史交通功能、航运功能等进行梳理,完善风貌标志体系,增加或完善能够体现区段主题特征的地标性建(构)筑物和公共景观空间,构建具有层次感的区段风貌标志体系,凸显区段典型风貌。
结合河道人文历史原始状况,恢复、拓展各类保护保留对象,包括古桥、古六河、古堰、古码头、古闸、古堤、古河道、古塘、古井、古水庙,做到“应保尽保”。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优化滨水区域交通可达性,加强主要活动节点与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水上游线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根据游人数量,沿河两侧合理布置座椅及健身设施、游乐器械。中央共享型河段应设置特色座椅、儿童游乐设施及其他游人互动类设施。社区共生型河段应该多增加居民停留、健身设施以及儿童户外活动设施。自然生态型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适当数量的座椅。此外,还可以在滨河区域内探索体育、文化、休闲设施与口袋公园的综合设置,提高居民的户外休闲体验。已建公共开放空间通过设施更新,实现新一轮活力提升,更好地服务市民。例如,中央共享型河段可还原沿河食肆、商铺等生活场景,展示沿河现代茶馆食肆商铺的生活场景。
智慧创新技术手段加强水质预警
昆明“美丽河道”的建设也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指导意见》提出,创新技术手段,加强日常水质安全在线监测,重点包括溢流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等,帮助河道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河道水质信息,为预警预报重大水质污染事故、监管污染物排放以及监督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等提供实际性的帮助。通过监测站点的数据监测分析,当超过预设警戒值,河道管理部门可通过平台数据进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做好防洪调度或事故预警预报的准备。
此外,还要加强河道范围内的日常管理维护,通过智慧水务系统实现河道水文、水质、排水管网、水闸、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水务设施的智能监测管理。(记者孙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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