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潭新城一口气挂了四块工业用地,产业要发力!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年宁工第04号)
本次挂牌共五块工业用地,其中四块位于龙潭新城,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吧!
这四块地的产业类型和项目内容分别是:
光电显示(光电显示功能器件)
通用设备制造(生产线项目)
通用设备制造(新医药智能装备制造)
生物医药(体外诊断设备及试剂研发生产)
这样看,本次要引入的企业不止一个。
从位置上看,初步判断应该是在这里:距离龙潭长江大桥(可快速通达禄口机场和江北地区)、龙潭港(可通江达海)和宁镇线(即S)都很近。对于产业来说,这样的区域优势很明显。
具体引入哪些企业,我们坐等官宣吧!
No.宁GY10
(一)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Q)方案()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整。
(三)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宁GY11
(一)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批,竞得人可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Q)方案()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整。
(三)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宁GY12
(一)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Q)方案()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整。
(三)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宁GY13
(一)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批,竞得人可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Q)方案()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整。
(三)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四)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出让价格
竞价时间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