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分局持续加强辖区旅游环境整治,五一节期间天外村派出所在做好节日安保的同时,对龙潭水库进行常态化巡逻。5月5日,依法对违规进入龙潭水库游泳的4人进行处罚,进一步净化了泰山景区旅游环境。
陈某远,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陈某远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吴某兰,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吴某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程某燕,不听劝阻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程某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戴某菊,组织程某燕,吴某兰等人一起到龙潭水库违规游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戴某菊依法处以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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