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年6月1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霍邱县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霍邱县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地,位于安徽霍邱龙潭镇龙潭村,用地批复面积3.公顷,地类为耕地,使用期限为年3月至年3月。建设单位:霍邱县水利局,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元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通过表土剥覆、土地平整等工程,复垦为耕地,复垦面积3.公顷,复垦率%。
经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该地块无污染。合肥元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来源单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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