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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安全谁负责,湖北黄冈漂流事故或多方担

来源:龙潭 时间: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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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漂流往往成了很多人避暑游玩的选择,湖北黄冈英山龙潭峡漂流每年吸引来大批游客来漂流,然而就在7月16日,该漂流场所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英山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称,事发于当天下午,漂流艇侧翻导致落水,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游客不幸遇难让我们很痛惜,但安全事故责任绝不能少!

1、漂流虽然不属于国家规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但实际危险性很高。

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具体项目包括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

虽然漂流项目并未出现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但漂流的实际危险性并不低于滑雪潜水等项目。

首先漂流作为一种满足人们刺激性需求的水上户外运动,该运动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危险性。

其次早在年5月,前国家旅游局为加强对漂流旅游的管理,保障漂流旅游者的安全便发布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强调漂流旅游属特种旅游活动,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为原则。

除此之外,部分省市明文规定漂流也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例如《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中认为本规定所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已制定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中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潜水、漂流、攀岩、蹦极、射击、射箭、卡丁车等。

由此,也可见漂流活动虽然不属于国家规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但实际危险性很高,是特殊的体育项目,对于该项目的管理也应该特殊对待,以保障安全运营为原则。

2、经营危险性很高的漂流项目,经营单位有责任保证安全运营。

首先,根据《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事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有关水上项目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布的专业人员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经营单位既然经营漂流活动,那一定要雇佣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专业人员来保障漂流安全。

  

其次,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关于规范漂流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安〔〕16号)相关要求,

漂流经营单位是漂流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漂流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落实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漂流项目安全。经营单位除了要严格遵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

第一要加强对漂流船艇的安全投术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救生衣、头盔等安全防护设备,要有合格的救生员、漂流工,对其实施培训上岗及日常的安全教育,并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保险。同时根据气象水文等情況,制定漂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漂流经营单位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漂流安全时,必须停止漂流活动。

第三,漂流经营单位应设置保障游客安全的辅助设施,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和救助工具,在漂流河道内合理设置救生通道并在急弯、紊流、较大跌水等地段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救生点,保证安全救援行之有效。

第四,漂流经营单位在漂流前由安全员向游客讲解漂流安全知识,介绍漂流船艇上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方法,督促游客必须穿好救生衣等安全防护设备。同时要有通信保障措施,以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有效。

第五,漂流经营单位对漂流河段的环境安全要做到勤观察、勤巡航,在确保漂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允许开漂。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超过禁漂水位线等不能保证漂流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漂流。

湖北黄冈这次事故中,据相关工作人员称景区已按规定为漂流者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该漂流企业和县文旅局正在处理善后事宜。但对于其他如船艇、防护设备、救援人员等硬性要求是否合格呢?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若调查结果为不符合规定,那经营漂流单位应当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3、若政府管理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涉嫌刑事犯罪!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选择漂流、坐山车、蹦极等刺激性项目,除了自己的游玩需求外,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政府管理游乐场所的信任,认为这类娱乐设施与项目一旦出事便事关人命。既然运营单位能正常运营,那一定是过了政府质检的关,我们也就放心游玩了。

漂流运营的监管涉及旅游、体育、水利、交通、公安、质监等行政部门,但如果行政管理人员并未尽职尽责对漂流设施以及相关要求设备进行检查,甚至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不合格的设施认定通过质检,那将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应予立案。

目前该事件已经组建了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若调查结果涉及政府监管者不作为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那相关人员将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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