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龙潭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涉及30人的群体性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将10万余元工资款当场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年到期间,迟某等30位工人在吉林市某钾肥公司生产车间工作。工作结束后,该公司却迟迟不支付工资,工人们多次催要追讨均无果而终。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第一时间就着手处理,一方面努力安抚工人们的情绪;一方面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与被执行方取得联系。然而由于经营状况不好,该公司已经基本停产,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公司经济压力很大,难以支付拖欠工资。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讲解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支付10万余元的执行款。
代表16位农民工来领工资款的迟某情绪相当激动,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
“太感谢你们了,心系农民工,用高效执行为农民工要回了血汗钱!”
龙潭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与农民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类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执行效率,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义务,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二三里编辑 美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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